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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O139霍乱疫情分析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5日 浏览次数: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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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6日9点左右,黄梅县疾控中心接到县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电话报告:县医院消化内科收治一名家住杉木乡土桥村5组的患者(郝袖华、男、65岁),根据临床症状和实验室初步检查结果为疑似霍乱病例。10月7日,病人培养物经省、市疾控中心复核,确认为O139霍乱弧菌,县疾控中心立即报告县政府应急办并网上订正报告。接到报告后,省卫生计生委、省疾控中心、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和县政府应急办、县卫计局、县疾控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临床、流行病、消杀、检验等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县政府于当日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成立指挥部,组织9个专班,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实验室检验检测、疫点消毒处置与环境整治、健康教育等一系列防控工作,到10月11日,各项防控措施均已落实到位,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未发现新病例和带菌者,防控效果达到了《霍乱防治手册(第6版)》的要求,县政府批准于10月12日终止应急响应。现结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病例基本情况

  患者郝袖华,男,65岁,农民,户籍黄梅县五祖镇郝大村人。家中有儿子、儿媳、孙子等8人,但其1人租住在黄梅县杉木乡土桥村5组生活。

  (二)居住地基本情况

  患者居住的土桥村位于黄梅县东北部的杉木乡,距黄梅镇城区约18公里,距五祖风景区9公里左右,五祖镇为黄梅县佛教旅游胜地,杉木乡与之相邻,五祖镇是山区,杉木乡是平原与山区交界地带,患者所居住的村在五祖镇下游,距主要交通干线约3公里,较为偏僻,游人罕至。土桥村辖有8个村民小组,3个自然村,人口1328人,全村处于平原地带。患者所在的土桥村5组,有180人,5组所在的土桥街自然村,有720余人,村民基本饮用自来水,少数人偶用村边河沟水洗、刷等。居住环境卫生状况一般。

  二、发病就诊经过

  患者于10月4日下午5时在理发店理发时出现头昏,险些跌倒,理发店夫妇将其扶回家中休息,后自觉要大便,到自家厕所解水样便,无腹痛,回来后不久又要上厕所,这样连续解了4次,出现晕厥,其家人于晚7时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

  患者是在无明显诱因情况下出现了头昏和腹泻。县人民医院以“感染性腹泻待查”收治入院。病人进院时病情较重,检查体温不升、R21次/分、P58次/分、BP110/60mmhg,神志欠清,精神极差,皮肤冰冷,弹性差,巩膜无明显黄染,心、肺无明显阳性体征,腹平软,全腹散在按压不适,肠鸣音活跃。入院后给予大量补液,抗感染(头孢他啶)及给氧等治疗。期间查生化全套:肝功能、心脏及肾功能均受损,电解质血钾高。入院后第2天解米泔样便,次数仍较频繁,但精神尚好转。10月5日上午,检验科采取了患者大便进行细菌培养。10月6日上午检验科对病人培养物进行氧化酶及动力试验,结果阳性。县医院根据患者临床症状和体征及实验室检验结果,初步诊断为疑似霍乱。立即转入感染科病房隔离治疗。

  10月10日,患者腹泻症状消失。由于肾功能不全,目前还在住院治疗

  三、流行病学调查

  (一)日常活动

  9月29日(10月4日发病前5天)至10月4日,患者在居住地杉木乡土桥村5组务农。

  (二)可能的暴露

  1、就餐情况

  患者9月29日至10月4日进餐,除10月1日晚在其侄子家吃婚宴酒席、10月2日在二儿子家吃晚饭外,均在自家做饭自己吃。家有电冰箱。

  1.1在家就餐情况

  患者9月29日至10月3日进餐,由于时间长食谱记不清。

  10月4日进食情况清楚,早餐吃的是小白菜煮羹粑(面粉做的),未吃菜,中午吃的是早餐未吃完的羹粑,也未吃菜。

  10月2日在二儿子家吃过晚饭,食谱也记不清。

  1.2聚餐情况

  10月1日晚,参与其侄子家婚宴,共同进餐者73人。包括甲鱼、卤鸡爪等水产品、卤菜在内的食材购自黄梅镇大菜场。酒席摆在侄子家楼下二楼空房子中,由五祖镇好人家餐馆郝姓老板承办。

  2、饮用水情况

  患者饮用自来水,偶用村东边河沟水洗、刷。无喝生水习惯。

  3、生活接触情况

  患者发病前5天一直在居住地做农活,无外出旅行史、无腹泻患者接触史。

  (三)发病后的污染情况

  患者是10月4日下午5时在离自家50米左右的理发店理发时起病,后被理发店夫妇送回家。10月4日前患者无腹泻、呕吐症状。

  回家后不久在自家厕所解4次水样便,未呕吐。

  10月4日晚7时左右,家人租用五祖镇一辆出租车(鄂J5K081)将其送到县医院消化内科治疗,途中未腹泻、呕吐。

  10月4日19时至6日11时,患者在县医院消化内科隔离治疗,腹泻使用护垫,无呕吐物。病房污物桶有排泄物及污染物。

  10月6日11时转入县医院感染科隔离治疗。患者腹泻使用护垫,无呕吐物。病房污物桶有排泄物及污染物。

  (四)患者家庭及环境情况

  患者租住屋是两间平房,20余平方米,两房间有门相通,一间厨房、一间卧室,屋内摆放杂乱,家里养有鸡,室内卫生较差。厕所独立在住屋西侧10余米处,与猪舍相连,门口无垃圾堆。租屋正面和东边是条通村公路,南面与出租屋主正屋山头相连。东边通村公路旁有一条流量不大的土桥河沟与公路相行。屋周环境卫生一般。

  (五)腹泻病例搜索情况

  对病例所住的土桥街自然村720余人进行了腹泻病例搜索,9月29日至10月4日,未发现腹泻病例。对村卫生室和杉木乡卫生院期间的腹泻病例搜索,也无腹泻病例就诊。

  (六)疫点的确定

  经调查,在省、市专家组指导下,确定了7个疫点。分别是患者家庭、患者生活用水点、二儿子家,侄子家婚宴地点、理发店、出租车、县人民医院(消化内科和感染科)。

  四、采样和病原学检测

  患者10月4日晚入住县医院消化内科治疗,10月5日上午9点左右,消化内科医师通知检验科采取患者大便进行细菌培养。10月6日上午检验科对病人培养物进行氧化酶及动力试验,结果阳性。

  10月6日下午5点,县疾控中心对县医院的病人培养物(菌落)作血清凝聚试验,结果为O1群霍乱弧菌多价血清凝聚试验阴性,O139霍乱弧菌血清凝聚试验阳性。

  10月7日上午,县疾控中心送病人培养物(菌落)到省疾控中心进行复核及菌株毒力和药敏试验。10月7日下午1时省疾控中心报告复核结果为O139霍乱弧菌阳性、菌株毒素检测阳性。

  10月7日县医院检验科药物敏感试验结果,该O139霍乱弧菌对头孢他啶和氟哌酸等抗生素敏感。

  在病原追溯调查上,流调组分别采取了患者家自来水、洗菜河沟水等外环境水样16份、大菜场鲜鱼及144号摊位甲鱼和冯姓家卤鸡爪,患者冰箱丝瓜汤、冰冻肉及婚宴剩菜、好人家餐馆的菜品等做细菌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好人家餐馆3位相关从业人员采取大便检测,结果也为阴性。

  五、调查结论

  (一)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实验室结果,可以判定这是一起由O139霍乱弧菌引起的霍乱疫情。

  (二)可能感染来源尚不明确。

  根据《霍乱防治手册(第6版)》,霍乱潜伏期为数小时至5天,由此推定患者可能暴露时间为9月29日至10月4日中午。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结果分析,不能明确患者的可能感染来源。感染的途径和方式也不确定。

  六、控制措施

  (一)领导重视,反应灵敏

  1、省卫生计生委、省疾控中心和市卫生局、疾控中心领导高度重视。10月7日省疾控中心应急办主任吕桂阳、急传所徐军强副所长、市卫生局黎志刚副局长和市疾控中心夏又春主任、舒天翅副主任分别到黄梅县现场指导工作。其中吕桂阳主任、舒天翅副主任工作到防控工作结束。10月9日上午,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柳东如处长一行亲临黄梅,现场检查指导防控工作。

  2、10月7日下午2时,县政府根据县卫生局的建议,以梅政办发[2013]104号文启动Ⅳ级卫生应急响应,及时召开了全县秋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会议,并下发黄梅县霍乱防控实施方案,成立指挥部,包括杉木乡、五祖镇、黄梅镇在内的21个成员单位投入到了霍乱处置工作之中。县卫生局以梅卫字[2013]73号文下发了《黄梅县卫生局霍乱防控应急处置方案》,成立了病例诊断及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预防控制专家指导小组、检测技术专家指导小组、监督检查指导小组等四个指导组和综合协调组、流调组、消杀组、检验组、医疗组、卫生监督组、健康教育组、后期保障组及信息沟通组等9个工作组,予以指导和参与全县本次霍乱疫情的处置工作开展。

  县政府应急办会同县防控办依据《黄梅县霍乱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制定了黄梅县霍乱防控实施方案,黄梅县卫生局霍乱防控应急处置方案、流调方案、监测方案、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健康教育方案、消毒方案、医疗救治方案等。随后,县政府召开了相关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会议,具体落实防控措施。防控办每天晚上7时召开碰头会,汇报总结当天工作,安排第二天工作任务。吕桂阳主任、舒天翅副主任,分管县长唐志红和县政府应急办多次参加碰头会,并作出重要指示。

  (二)加强病例隔离救治

  患者在县医院消化内科经初步诊断为疑似霍乱后,迅速转入感染科隔离治疗,及时地控制了传染源。患者经县医院有效的抗感染治疗,10月10日,腹泻症状消失,10月7日后连续5天粪检阴性。由于患者出现了肾功能不全,现仍在住院治疗。

  (三)加强密切接触者管理

  1、密切接触者管理。通过调查追踪核实,确认患者密切接触者有24名。即其弟、二儿子、妹妹,这3人10月4日晚将其送到县医院;理发店夫妇2人是患者在其理发店理发时发病将病人送回家;二儿媳和二孙子是患者10月2日晚在二儿家共同进餐接触;出租车司机1名,为10月4日晚运送病人入院者;消化内科医护人员13名,为患者在该科治疗时的接触;感染科医护人员2名,也为患者在该科治疗时的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安排专人从10月7日至11日,进行跟踪管理与医学观察,预防服药、开展健康教育、采样进行检测。观察期均无腹泻、呕吐等症状,O139霍乱弧菌检测均阴性。

  2、共同进餐者的管理。10月1日同患者参与其侄子家婚宴的共同进餐者,经调查追踪核实,有73人,其中黄梅镇17名、五祖35名、上海7名、杉木4名、苦竹5名、龙感湖1名、黄冈1名、深圳1名、武汉2名。虽然没有把这73名共同进餐者确定为密切接触者,但防控办安排专人从10月7日至11日进行了追踪管理,掌握健康状况,采样进行检测。截止11日,通过见面和电话了解,73人均未出现腹泻和呕吐症状,有50人肛拭检测O139霍乱弧菌阴性。

  (四)扎实落实疫点消毒管理

  对流调组确定的7个疫点分别进行了随时消毒及终末消毒处置。根据消毒监测结果,消毒杀灭率不合格的物件,再次消毒再次监测,直到杀灭率达标。据统计:本次消毒疫点的墙壁、地面共计2500余m2,厕所4座17m2,粪坑4个11m3,物品107件,餐饮具56件,车辆1台,日光暴晒卧具8床。对病人家和病人二儿子家的外环境以及病人曾生活用水点的河道都进行了清理垃圾、杂物和消毒处理。外环境面积共800m2,河道长100m约300m2水面。在消毒实施全过程中,消杀组开展了消毒过程评价和消毒效果评价,也得到了省、市专家组的现场指导。消毒过程评价,消杀组每次消毒工作均进行了详细记录,认真填写了消毒工作记录表,并将每次消毒记录的消毒剂用量、浓度、作用时间和消毒方式与《霍乱防治手册(第6版)》要求对照,每次消毒均符合手册规范要求。消毒效果评价,据统计共进行消毒前后物表采样10组,20份,其中有2组是第一次消毒采样检测杀灭率低于90%,而再次消毒再次采样检测,最后经过检测和效果评价,七个疫点的消毒均达到了规范要求(杀灭率均高于90%)。

  (五)加强腹泻病例主动搜索与应急监测

  坚持“逢泻必查、必登、必检、必治”防控工作原则,对病例所住的土桥街自然村720余人进行了腹泻病例搜索排查,同时在全县乡镇及以上所有医疗机构开展腹泻病人应急监测。10月8-11日,共报告腹泻病例79例,检测22例,结果O139霍乱弧菌均为阴性。

  (六)加强卫生监督与管理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和杉木乡加强了疫点食品卫生的监督和管理,暂时限制疫点村举行聚餐。对杉木乡所在地各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综合整顿,对卫生要求不达标的经营单位停业整改。

  工商局加强了对黄梅镇大菜场的卫生管理,督促检查食品的安全卫生。

  杉木乡卫生院加强了疫点饮用水管理,加大消毒措施,确保饮用自来水的安全卫生。

  杉木乡土桥村加强了疫点的粪便管理,病家周围厕所配合疾控中心进行了消毒处理。

  (七)加大爱国卫生工作力度

  全县迅速掀起以预防肠道传染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杉木乡党委政府发动土桥村群众清除垃圾,铲除杂草,杀灭蚊蝇,河沟清淤达100余米,改善了环境卫生。

  (八)加强健康教育

  1、密切接触者管理人员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的宣传教育,注意生活卫生,指导他们对排泄物进行处理后再排放,要求观察期少与外界接触和外出活动。

  2、10月9日,健康教育组会同杉木乡卫生院深入疫点土桥村5组,现场开展肠道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在村头制作了两块宣传栏;向村民发放宣传单500余份;组织村民进行健康知识讲座,听课村民有30余人,提高了居民防病意识,消除了疑虑,稳定了居民情绪。

  (九)做好疫情公布和媒体沟通

  本次疫情发生后,虽引起各级政府、公众和媒体的关注,但经省卫生计生委、黄冈市卫生局、黄梅县政府应急办、卫生局等及时有效的社会宣传、健康教育等风险沟通,未引起社会的恐慌。

  (十)加强防控工作督导

  应急响应启动后,依据《黄梅县卫生局霍乱防控应急处置方案》要求,卫生监督局加强对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履行防控职责、开展防控工作、规范肠道门诊运行、开展腹泻病例搜索及采样送检和院感控制等的督导,10月8-10日,督导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8家。其中县直医疗单位3家、乡镇卫生院8家,村卫生室22家、个体诊所35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通过督导有力促进了各医疗机构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七、疫情控制效果和风险评估

  10月11日16-18时,采用专家会商法,黄梅县政府应急办、卫生局在县疾控中心组织召开黄梅县霍乱疫情处置风险评估会议,专家小组由省、市、县流行病、临床、消杀、实验室、健教等专业专家17人组成。黄梅县疾控中心首先向评估专家组介绍评估的内容及相关证据,各位专家结合自身的知识和经验进行充分讨论。专家组对此次疫情的控制效果、疫情再次发生的可能性、疫情可能引起的社会影响等进行了广泛的综合评估,最后形成一致性意见,认为本次疫情得到了及时有效控制,没有造成疫情扩散和蔓延,达到应急响应终止标准(详见风险评估报告)。

  八、终止响应

  根据《湖北省霍乱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及《霍乱防治手册(第6版)》标准,依据专家组评估建议,我县已达到疫情控制终止条件:第一、患者虽然因肾功能不全未出院,但其腹泻症状消失,连续5天粪便检测阴性。第二、与患者所接触人员粪检未发现霍乱弧菌。第三、通过主动搜索排查和应急监测,至最长潜伏期内全县未发现新的病例,本次疫情“无死亡病例、无二代病例、未发现带菌者”;经卫生局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10月12日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八、经验与教训

  本次疫情从病例发现到应急响应终止历时7天,虽然属于一般级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整个事件控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效果是非常显著的、成功的。主要经验有以下几点:

  1、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充分体现了我县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重要传染病疫情的敏锐反应和高度关注。这也得益于医疗机构日常加强了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应急法律法规的学习。

  2、领导重视、快速反应,体现了我县各级领导对公共卫生工作的关注,对民生问题的重视;展现了公共卫生人员高度的卫生应急敏锐性,也验证了我县卫生应急“五个一工程”建设成效,反映出我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得到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3、科学处置、措施到位、效果明显。这得益于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得益于省、市疾控中心专家的现场指导;也是我县各级领导高度关注、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卫生部门全力以赴的结果。

  本次事件处置对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尤其是卫生应急队伍来说也是一次检验和考验。能够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流调组能用最快的速度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对密切接触者的追踪,为防控工作及时展开提供了可靠依据;检验组迅速完成各种标本的采集和细菌培养等工作,为疫情的控制和措施的调整提供了有力的依据;消杀组快速完成疫点消杀工作,大大减少了疫源地扩散蔓延的风险;健康教育组及时深入现场宣传,对于消除居民的恐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上述防控措施能够及时全部到位,对有效处置本次事件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4、县医院的及时准确的初步诊断,和药敏试验提示敏感抗生素的使用,为控制传染源,救治病人和及早启动应急响应,赢得了时间,起到了关健作用。

  但也暴露一些问题,主要是:

  1、疫情处置过程中,个别应急队员对自己的工作职责及技术操作不够明确,不够熟练,以致工作开展不平衡。有待加强人员培训。

  2、督导检查发现我县部分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运行不够规范,病例搜索与采样检测工作不够扎实。必须加强督导检查。

  3、全民健康教育工作必须加强。虽然本次患者传染来源尚未查明,但其发生有其必然。“病从口入”。养成良好个人卫生生活习惯是非常重要的。必须通过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来提高大众的防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