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若羌县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JK001-1300-2018-02191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8-02-08 | 关键词 | |
公开目录 | 政府公文 | 文号 | 若政办发〔2018〕7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若羌县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
若羌县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自治区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67号)以及《关于印发自治州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17〕11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理顺管理关系,明确管理职责,剥离企业承担的盐政执法职能,建立权责明确、运行高效、上下统一、监管到位的盐业监管体制。
二、基本原则
(一)理顺体制,落实责任。坚持政企分开原则,最大限度提升监管效能。
(二)强化监管,加强协调。划转、整合现有食盐监管资源,提高食盐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强各部门统筹协作,建立协调高效的食盐监管工作机制,杜绝监管空档。
(三)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在保证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的前提下,稳步有序推进改革各项工作,确保盐业监管体制改革目标顺利完成。
三、职能调整
(一)县盐务局继续承担盐业行业管理职能,隶属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工作,依法实施食盐专营管理,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组织实施相关产业政策;加强县食盐批发企业管理,根据《自治区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进入我县市场的食盐批发企业须在自治区盐务局备案,并符合我州盐务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
(二)县盐务局承担的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执法职能调整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县发改委负责全县食盐价格监管工作,维护食盐市场价格秩序。
(四)县卫计委负责组织开展碘缺乏病防治及食用加碘盐的监测。
四、机构设置
县盐务局在县商经委安排下,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管理工作。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县商经委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本方案要求移交相关职能,明确各自职责。
(二)县盐务局现有机构编制、人员保持不变,隶属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三)在盐业监管职能移交前,县盐务局继续履行盐业监管职能,防止出现监管空挡,确保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